每日读经 | 利未记21章



祭司圣洁的条例
21:1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21:2 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儿女、弟兄,
21:3 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姐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21:4 祭司既在民中为首,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 
21:5 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也不可用刀划身。
21:6 要归 神为圣,不可亵渎 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
21:7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 神为圣。 
21:8 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
21:9 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

21: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
21:11 不可挨近死尸,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
21:12 不可出圣所,也不可亵渎 神的圣所,因为 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我是耶和华。
21:13 他要娶处女为妻。
21:14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
21:15 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21:16 耶和华对摩西说:
21:17 “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 神的食物。
21:18 因为凡有残疾的,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体有余的、
21:19 折脚折手的、
21:20 驼背的、矮矬(cuó)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损坏肾子的,都不可近前来。
21:21 祭司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他有残疾,不可近前来献 神的食物。
21:22 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
21:23 但不可进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坛前,因为他有残疾,免得亵渎我的圣所。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21:24 于是,摩西晓谕亚伦和亚伦的子孙,并以色列众人。

以上音频由汉语圣经协会录制

4月23日 | 每日恩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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