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对她说:向来人没有用剃头刀剃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士16:17)
恩典365,三百六十五天,我们天天一起活在神的爱和神的恩典里面。
参孙陷在他自己生命里面那个破口和软弱里面无法自拔,以致于他的人生一步一步走向,好像走向绝境一样。而在他的生命当中呢,参孙回答大利拉用各样的方法逼他说出他生命当中那个得力量的关键的时候,他说了这样一段话,这句话让我有很多的深思。他跟大利拉说,向来没有人用剃头刀剃我的头发,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归神作拿细耳人,拿细耳人是一种被分别为圣的人,拿细耳人有一些规定,有一些人是为了还愿,有一些人(以)各种不同的理由作拿细耳人。而拿细耳人规定,比如说,他们不能够碰死尸,他们要非常的洁净,他们在情欲,在各样的事上,他们有很多的一些律法的规定。参孙说的,我出母胎,我刚刚一生下来,就已经作拿细耳人了,一路走来都是。但是,你有没有发现,律法对人一点帮助都没有,作拿细耳人有很多的律法、规定,不可以这样……,他通通都知道,可是,他就是做不到啊!他不可以碰死尸,他就碰啊;在情欲的事情上面,他要保守圣洁,他就不圣洁啊。
如果律法规定得很清楚,就能够解决人不犯罪的问题,这个世界早没有问题了。但是律法不会,律法没有能力,律法只是告诉你,你做错了什么,你这里不对,你那里不对。律法好像一道、两道围墙,告诉你说,你超过这个之外你就犯法啰。可是,问题是说,走在这中间的人,他就想要跨越出去,律法是没有办法把你抓回来的。它只能告诉你,这个不对,那个不对,这个对,那个对,它却没有力量,让你去做到那个该做的,去拒绝那个应该拒绝的。参孙就是这样啊,他说,我从小……,他说这句话说得非常顺,因为从小他就说,我就是拿细耳人,但是关于拿细耳人所有的规定,不会因为他叫拿细耳人他就做到了。
同样的,不会因为我受洗了,我被称为基督徒,所以圣经里面,所有神要我们照着他的吩咐去行的事,我就做到了,没有耶。成为一个基督徒,我们有一个全新的生命,要过一个全新的生活,这是一个生命更新的历程,求主帮助我们,成为一个基督徒不是进到一个更高律法的标准,以致于我好苦哦!我根本都做不到;成为一个基督徒,在上帝的恩典里面,我就是承认,即便我受洗,我在哪里泡,我跑到约但河去泡,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真正最大的部分是我里面主耶稣有没有坐在我生命的宝座上?他的话语有没有进到我的人生里面?因为出于他的话,每一句都带着,不只是道理哦!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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